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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7-10-18 16:10     (点击: )

各班级:

自浙江财经学院艺术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学生会团结带领广大学生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本职能,努力构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不断创新学院团学工作的理念、载体、路径和方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根据《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由浙江财经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浙财大学生【2017】11号)批复同意,决定于2017年1118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学院上一次学代会以来的团学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第一次学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团学工作的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制度创新和活力提升,加强学院团学组织建设,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团结带领全院学生青年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努力开创我院团学工作的新局面。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对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指示;

2.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我院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4.候选人介绍;

5.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

6.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根据《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拟定代表名额。

2.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

3.以各班级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按照差额20%经支部大会民主推选,填写代表登记表后,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批准产生。

四、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新一届学院学生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0%。

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由学院学生会协商,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同意后,确定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各班级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和提案工作。全院广大学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学院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关于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的通知

8.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

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委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含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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