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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申报的通知
2017-02-21 16:50     (点击: )

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妇联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发挥高校教学科研优势,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应用专业理念、方法和技能,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经浙江省妇联、浙江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于2017年联合在全省高校开展浙江省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根据省妇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具体开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创意大赛面向全校在校大学生,征集服务浙江省范围内的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公益服务创意项目。

比赛分为两个类别:

一是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方案创意(方案组)。征集服务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创新性服务项目方案,经过评选,优秀服务方案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是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实施创意(实践组)。征集公益服务实施项目,经过评选,给项目实施团队一定的经费支持及项目实施地的联系落实。

二、项目要求

1.环境整治指导服务。贯彻落实省委提出“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十三五”发展新目标,围绕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垃圾处理、庭院整治等方面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等公益服务;

2.家风建设指导服务。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要求,围绕文明乡风建设、最美家庭寻访、家风家训宣传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弘扬文明乡风活动;

3.妇女儿童关爱服务。根据妇女儿童家庭的需求提供情感帮扶、女大学生自身素质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关爱等公益服务;

三、申报要求

参加方案组的团队或个人,需选定题目并填写申报书,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方案和已在实施的项目方案不得重复申报参赛。

参加实践组的须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可以是自行组织,也可以是学生社团、学生组织、班级等。参赛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项目内容、方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及已在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参赛。

学校将通过开展预赛等形式进行初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决赛。

四、奖项设置

经过校内评审选拔,推荐优秀服务项目参加由省妇联和省教育厅举行的决赛答辩,获奖项目给予表彰,同时列入浙江省妇联购买服务的项目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服务实施地的联络接洽等支持。

实践组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若干。

方案组决赛设优秀奖10个,由省妇联和省教育厅予以表彰及奖励。

获奖的公益服务项目及方案,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五、有关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加强保障,发动学生参加。

2.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3日(校内评审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报送方式:下载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压缩包以“项目名称+所在班级+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ysxy525@163.com。纸质稿一式两份,指导教师签字后送至艺术学院楼525办公室。联系人:陈宝明,电话:0571-86735752。

附件:浙江省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申报表

                                             艺术学院团委

                                          2017年2月21日

附件【浙江省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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