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浙财大艺术〔2023〕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我院满足2025年学院绩效岗位聘任条件的成果业绩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1月12日
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邮箱:ysxy@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