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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
2023-11-09 09:28     (点击: )

各班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本科生评审小组评议党政联席会审核,现将拟获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9日—11月13日上午12点。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13日上午12:00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525,电话0571-87557481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9


附件【【公示】艺术学院2023 -2024 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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