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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2022-11-01 15:47     (点击: )

为稳定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把控教学质量。为规范学院教学督导检查环节,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成员

为加强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学院教学督导组

1.院教学督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督导组成员由热爱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学院督导组设组长1名,成员不少于3人。

2.教学督导职责:具体负责全院的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课堂听课检查、期末课程考试考查作业检查和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二条  督导检查内容

1.学期教学随堂检查: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师的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总体质量情况、教师调课补课情况,重点组织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实验(训)课程的教学检查:包括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

3.期末教学检查:检查任课教师的期末考试(考查)试卷命题、考试、批阅和成绩录入情况;检查考查课程的作业、成绩情况以及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课堂听课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课堂教学听课检查,对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进行重点帮辅和指导,促其改进和提高。

第三条  检查方式

1.学院督导组成员不定期随堂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抽检学评教成绩末位以及反映较大的课程,促其整改完善。

2.每学期期中参加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习过程中的教学问题、意见及建议。

3.每学期期中参加教师座谈会, 听取教师对教学过程中学院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4.抽检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情况。

5.检查期末课程考试、考查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学科必修理论课、学评教成绩末位以及反映较大的课程作业情况,促其整改完善。

6.对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迹,学院负责奖励;对于出现的问题,学校督导组配合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  教学观摩和交流

为改进教学质量和给青年教师提供教学机会和经验总结,学院不定期举行教学观摩、帮辅和交流活动;邀请资深教师和优秀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讲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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