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张曦等145位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31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557414 地址:7号楼531室
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