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教师:
根据浙财大〔2021〕4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6月27日,共3天;
联系方式:0571-87557414,邮箱:20250059@zufe.edu.cn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艺术学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