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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艺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6-08-30 18:24     (点击: )

学院各2027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34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规范开展艺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艺术学院2023级本科生班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机制。

三、申请推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优秀。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前三年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总学分的 80%,无不及格记录,所有课程成绩均以首考成绩为准,学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 0 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培养方案专业前20%以内(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

(四)外语水平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425 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六)解除处分的学生不纳入申请推免生范畴。

四、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办法。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为准,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体育竞赛获奖、艺术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学生组织任职履职、学生荣誉称号等素质项目。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 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认定截止日期以具体工作通知为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从严审核认定。具体加分项及加分原则请查看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五、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我院推免生名额为6人。

六、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2026年9月2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2日前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期刊以正式出版为准(网络首发或在线出版不予认定),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学生须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或拍照转为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务必在申请截止时间前(9月2日)打包以“申请推免+姓名+学号”命名发送到邮箱:ysjw@zufe.edu.cn,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

(二)资格审查

审核学生基本条件。学院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和学院细则中“推荐条件”内容,逐一审查。

(三)材料审核鉴定

学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材料审核专家组与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应保持相互独立,成员不能互兼,具体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专家组在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挂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四)综合测评

按学业成绩(上限5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上限1分)计算总分,总分上限为6分。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体育竞赛获奖、艺术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学生组织任职履职、学生荣誉称号等,同一类目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含导师),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五)确定名单

根据专业推免名额,按照同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候补比例1:0.5),并于2026年9月7日前完成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拟推荐名单公示内容须包含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综合素质加分项及分值。

七、其他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和各级纪律处分者;

(二)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三)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四)申请国(境)外研究生者;

(五)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老师  电话:0571-87557414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8月30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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