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7届毕业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202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际情况,2027届毕业生可在毕业作品创作(说明)和毕业论文中选择其一完成。
毕业作品创作(说明)、毕业论文全程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应用-毕业论文系统进入。毕业论文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1。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形式 |
负责人 |
注意事项 |
1 |
11月22日前 |
完成毕业作品创作选题 |
师生自定 |
学生和指导教师 |
选题需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答辩 |
2 |
12月27日前 |
完成开题答辩 |
PPT或其它演示文件 |
各系答辩小组 |
各系自行组织。注意答辩现场照片等过程材料和开题演示文件的留档工作 |
3 |
12月27日前 |
提交开题报告文件,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
Word |
学生和指导教师
|
开题未通过或更换选题者,提交申请表、修改后的开题报告文件以及PPT等演示文件的留档工作 |
4 |
3月19日前 |
完成中期检查 |
PPT或其它演示文件和实物 |
各系答辩小组
|
各系自行组织。注意答辩现场照片等过程材料和开题演示文件的留档工作 |
5 |
4月23日前 |
毕业作品创作展览 |
展板+实物 |
学院毕业作品创作展览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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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月9日前 |
完成论文“查重”和“AIGC检测” |
学生自查、学院抽查 |
学生和指导教师、学院教学办 |
AIGC检测合格标准:AIGC检测疑似度≤30%; 查重检测合格标准:总相似比≤20%。 |
7 |
5月9日前 |
学生完成毕业作品说明、毕业论文等相关材料,参加毕业答辩 |
PPT等演示文件、Word和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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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指导教师、各系答辩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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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打印前,指导教师重点关注格式规范;各系自行组织,注意答辩现场照片等过程材料的留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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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月14日前 |
上传毕业实习材料:实习单位、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周记、反馈表(盖实习单位公章)、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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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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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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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系统内评阅、撰写意见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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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月16日前 |
完成毕业作品存档材料的提交 |
纸质部分和电子文件部分 |
学生和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重点关注各项材料的格式规范 |
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bylw.zufe.edu.cn/bylw2.0/或者教务处网站-毕业论文系统,(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教师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首次使用需要完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激活账号,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为保证时间进度,凡不按时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相关的操作,在系统里提交材料的毕业生不能进入下一流程。毕业生登录维普系统机构版https://vims.fanyu.com/ 进行毕业论文定稿的检测查重,符合要求的论文经指导教师评价同意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毕业生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组教师分别在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操作,并最终给出答辩成绩。
三、选题
(一)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发挥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选题应着重考虑与实践基地、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
(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选题确定后共同拟定写作思路,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饱满,学生撰写论文写作提纲并在论文系统中上传供导师审核。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各系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备选题目,对选题质量进行监控,防止题目过于陈旧、过大以及过于集中。
(四)指导教师拟定题目时,应严格落实审核评估相关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取自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0%,逐年提高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依托教师科研项目的占比。
(五)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多人合作的作品,需在作品(创作、说明)中明确各自在作品创作中所负责的部分以及主要内容,并独立完成作品说明的撰写,用不同的作品说明副标题以示区别。
(六)2027届的毕业作品创作选题可参考附件2《新沙岛项目毕业设计选题方案》
四、开题报告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明确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撰写格式规范见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未完成开题报告或未通过指导教师审阅者,不得参加开题报告答辩。
3.开题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及时反馈答辩结果,以便修改调整。
4.开题答辩通过后选题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需修改则需在毕业论文系统中提交申请:毕业论文系统——特殊情况处理——修改课题,指导教师和教学院长审核通过。
5.开题报告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或创作。
五、撰写要求
(一)毕业作品说明要求
1.毕业作品说明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晰、论据充分、引用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按照学校要求,毕业设计说明书不少于3000字。全部材料撰写及格式要求必须按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撰写,并将毕业作品说明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
2.撰写可参考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或者详见图书馆网站-浙财文库-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二)毕业论文要求
1.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晰、论据充分、引用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按照学校要求,毕业论文不少于8000字。全部材料撰写及格式要求必须按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撰写,并将毕业论文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系统。
2.毕业论文撰写可参照往届优秀毕业论文的写法。详见图书馆网站-特色资源-浙财文库(网址:http://zcwk.zufe.edu.cn/homepage.jsp)-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六、答辩工作
1.答辩环节,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毕业作品创作或者说明不合格者,经修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毕业典礼之后,以及该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进行。此外不再另行安排时间。
七、成绩评定
1.最终的毕业成绩由作品创作和作品说明两部分成绩组成。具体各环节分值比例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毕业作品总成绩按照各专业评分标准评分。最后折算采用五级计分。
2.毕业作品创作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艺术学院毕业作品要求及评分标准
》。
八、材料管理
毕业材料提交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两部分。
1.纸质材料:
由于使用论文管理系统,纸质存档材料包括2类: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论文检测报告和AIGC检测报告。上述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以上纸质档案统一由各指导教师收齐,再由系主任收齐至学院教学办存档。
2.电子文件
由毕业作品说明和毕业作品电子文件两部分组成。
(1)WORD和PDF格式文件的毕业作品说明,包括查重报告(无需签名),注意WORD格式的毕业作品说明文件大小不超过50兆(可适当降低文本图片大小或分辨率)。
(2)WORD和PDF格式文件的毕业作品说明(匿名版),将文本及附件中的指导教师、学生本人姓名替换为“XXX”,包括但不限于封面、诚信承诺、致谢及插图作品等处,删除评阅单页面,文件命名为“学号-BS-001”;
(3)毕业作品电子文件要求:展板PDF或者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尺寸按照各系具体要求执行。
毕业存档材料建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学号+作品名”命名。如“21环境1 某某某 210xxxxx36 ××××××(作品名)”。
以上电子档案统一由各指导教师检查后汇总,上传至彩云云库。作品说明相关电子材料上传路径:彩云云库——艺术学院毕业创作作品存档——2027届毕业材料存档——毕业作品说明存档。毕业作品电子文件上传路径:彩云云库——艺术学院毕业创作作品存档——2027届毕业材料存档——毕业作品电子版存档。
九、论文抽检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十、其他
1.为培养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活动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办法要求提前申请免写毕业论文或毕业作品创作,详见附件5。
2.为鼓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高质量的作品创作,在毕业答辩后学院将评选“优秀毕业作品”和“优秀指导教师”。
上述要求请全体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严格遵照执行。毕业生应高质量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任务要求;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学院督导组重点监督毕业(论文、作品创作)的进展等情况;与此同时,学院教学办将配合学校督导组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向教务处通报。
附件1《毕业论文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2《新沙岛项目毕业设计选题方案》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4《艺术学院毕业作品要求及评分标准》
附件5《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6《艺术学院2023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名单》
附件7《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8《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艺术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