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学校人事处、财务处通知,从2008年1月
起,课时费标准增加10元, 2007-2008-2,200
8-2009-1每位教师的增加课酬在12月15日15:0
0前报财务处,教务处。
每位教师的工作当量可在教务工作量计算系统的
汇总清单中查询。如有出入,本学期末结算时再
清算。
教务处
200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