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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浙江财经学院关于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2009-04-16 16:44     (点击: )
各位老师:
接教务处通知,我院将于4月16日-4月24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请各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下载通知附件的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学质量检查表 ,将自己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于4月30日前把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学质量检查表交7531学院教务办 ,毕业实习实行指导教师自查与系(部)抽查相结合形式进行,并于4月30日前把各自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情况调查报告交7531学院教务办,便于进行汇总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谢谢!
 
浙江财经学院关于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9〕21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质量。经研究,决定采用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的形式,来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过程监控,确保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中期检查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定于413日-424日。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指导教师自查。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对所带的每位学生进行自查,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学质量检查表”。   

2)系(教研室)抽查。在指导教师自查的基础上,系(教研室)进行部分抽查,并形成相应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材料。   

3)二级学院分析总结。二级学院在各专业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材料。   

二、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1.毕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定于413日-424日。   

2.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施,督促学生主动与指导教师进行双向沟通,对部分学生的毕业实习情况进行抽查,形成中期检查材料。   

三、其他要求   

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总结材料于5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学质量检查表 (点击)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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