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请在课程教学结束前对学生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进行审查(从教务系统中确认学生名单),对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请任课教师于12月19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交课程所属学院,课程所属学院(部)签署意见后,及时通知 任课 老师和有关的学生并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 《浙江财经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