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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教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通知
2009-04-01 16:47     (点击: )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完善新教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通知》(浙财院教通〔200873号)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在上学期对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师基本信息和课程相关信息进行了完善,使用新教务管理系统较好地完成了2008级学生的选课工作,但从选课的情况来看,因教务管理系统中部分教师信息不全、课程中部分信息烦琐或缺失等因素,给学生选课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不便。根据《教务处2009年度教学工作基本思路和安排的通知》(浙财院教 [2009]3号)文件的精神,为更好地实施2008级学分制培养方案,在学生选课时能够提供详尽的教师基本信息和较全面的课程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教师基本信息不全,主要有教师简介。   

2)课程库信息烦琐或缺失,主要有课程英文名称未填写、课程的先修课程未注明、课程简介不够简洁、课程的教学目的模糊等。   

二、整理、修改的内容及要求   

1)教师基本信息:主要有学历、学位、职称、出生日期、教师简介等信息。其中教师简介要求真实、突出重点和亮点。   

2)课程库信息:主要有课程英文名称、先修课程、课程简介、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参考书等。其中课程简介要简洁,字数要控制在300字以内;课程的教学目的力求简明扼要,字数要控制在200字以内。   

三、系统录入途径及责任人   

1)教师基本信息:教师本人负责自己信息维护。教师使用本人的工号登录教务处的08教务系统WEB端,在“信息维护”菜单下的“个人简历”中进行核对、修改和补充。   

2)课程库信息:由学院负责信息维护。由学院临时用户名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在“教学计划管理”菜单下“课程库”中进行相关信息录入。   

四、完成时间   

根据本学期教务处的工作安排,5月初要编制全校课程表并着手安排学生进行选课,请各学院(部)务必在430日前完成教师基本信息和课程库信息的系统的录入工作,使学生的选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同时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审核教师基本信息和课程库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附件:1. “教师基本信息”维护操作说明     

            2.  程库信息维护操作说明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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