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1年度院级一类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其它申报条件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财院〔2006〕220号)。
2.申报时间
申请院级一类课程建设的课程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艺术学院一类课程申报表》(见附件),要求各项目填写认真、规范、完整,课程建设的目标、内容及措施明确,由各系(部)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与电子稿一并报学院教学办。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艺术学院一类课程申报表》
艺术学院教学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