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
按《浙江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激励办法》(浙财院〔2006〕71号),学校对有标志性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计算工作量,并按分值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现将2011年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计算依据
1.项目类别和计分标准
项目类别和计分标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06〕71号)执行。编写出版教材的工作量补贴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教师编写出版教材工作量补贴计算的补充暂行规定》(附件1)执行,教师须填写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教材1部。
2. 项目计算时间
(1)2011年的立项项目、获奖项目、检查验收合格项目、批准的新专业及出版的教材。
(2)2006年1月1日后立项、现仍处于项目建设期的项目。
(3)2006年1月1日前立项的项目,如2011年未检查验收或未通过检查验收,一律不计算工作量;如2011年检查验收合格,按检查验收标准计算工作量。
(4)计算日期原则上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个别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来得及计入本年度的,则计入下一年度。
3. 对重复获奖或重复立项取高者或补差。所有项目不得与上报科研处的项目重复,经查实重复者按零分计。
二、计算流程
1.教务处统计、计算出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处室2011年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有关项目的工作量分值,下发到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处室。
2.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核对本部门有关项目的分值,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多人合作项目,由主持人列出所有参与人的姓名和排位(原则上,包括主持人在内总数不超过5位,如超过5位的,由主持人对应总量进行分配),提出具体的分配意见,否则教务处根据排位按照下表分解计算。
人数 |
2 |
3 |
4 |
5 |
排序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 |
0.1 |
0.5 |
0.25 |
0.15 |
0.05 |
0.05 |
3.其它未在教务处统计之列,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本说明,应计算工作量的项目,应由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参照教务处下发表格的样式汇总填写或个人申报。
4.请各位老师于2011年12月2日前将《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编写出版教材登记表》(附件2)及教材1部、工作量分配明细表(计分项目参见附件3,制表样式请参照附件4)上交7531教学办,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ysjw@zufe.edu.cn。分配汇明细表均不包括出版教材得分。
5.教务处核算、确认。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组织教师认真分配、填写、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翁舟峰,联系电话:87557067(内线88067)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教师编写出版教材工作量补贴计算的补充暂行规定
2. 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编写出版教材登记表
3. (艺术学院)2011年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计分项目
4. 工作量分配明细表(制表样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