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教务通知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学院期末监考安排的通知
2011-12-23 14:34     (点击: )

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2年1月3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程期末考核实行监考人员负责制,监考人员考前应认真熟悉监考职责和监考须知(见附件二),在监考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考场的考核纪律负责。

  2.监考人员应主动服从各二级学院(部)的安排,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监考人员应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请假,代替监考的人员须经二级学院(部)同意,并在考前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3.课程期末考核期间实行总监考和巡考制度,对监考人员履责、考核纪律等情况进行巡查。对监考失职的人员将按《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附件一:2011-2012(1)艺术学院期末监考安排

  附件二:监考人员须知

 

艺术学院教学办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