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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2015-12-08 08:37     (点击: )

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于2015年12月13日前完成本学院(部)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学院(部)提出,由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6周。  

4. 2015年12月30日前将《2015-2016-1各学院(部)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结算汇总单》打印交教务处。  

5. 2015年12月14日前完成201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将《2015年年终教学科研工作量结算统计表(本科教学)》打印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12月4日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doc】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doc】
附件【2015年年终教学科研工作量结算统计表(本科教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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