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附件1)、《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相关文件精神,请各位老师下载《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和《2014-2015学年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修订)》(附件4),认真仔细填写表格,并在2016年6月14日(周二)下午四点前发到艺术教学办黄忠红307103721@qq.com邮箱。有获得教学研究相关成果的,如发表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及获奖等,需将相关成果材料(著作、论文、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送交7531教学办审核,如成果材料缺少,则不计入教学业绩分。
同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体项目名单,请见附件6《艺术15-16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教学项目基础数据》),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附件1)规定的“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中的“教学建设与研究(C)” 项目的各项指标内容,按要求填好《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集体项目业绩分配表》(附件7),在2014年6月24日(周五)下午四点前发到艺术教学办黄忠红307103721@qq.com邮箱。
艺术学院
2016年6月8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2014-2015学年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修订)】
附件【5.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6.艺术15-16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教学项目基础数据.xls】
附件【7.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集体项目业绩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