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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征集第五批通识教育课程的通知
2017-01-18 15:33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7年通识教育中心的工作安排,按照《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浙财大〔2013142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校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将进一步改造培养方案中现有的公共素质板块及课程,建设具有浙财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安排2017年第五批通识教育课程的征集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

 一、通识教育板块构成及建设

 结合学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计划将原有的公共教学平台中的公共素质板块升级改造成通识教育板块和技能提升板块。届时,原公共素质板块及板块内的课程将停止使用。通识教育板块课程旨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着眼于使学生成为“全人”,融合价值塑造、通用能力培养、核心知识获取为一体。通识教育板块由科学精神与技术进步板块、人文素养与审美艺术板块、社会认知与国际视野板块和管理智慧与创新创业板块组成。

 二、通识教育课程来源及要求

 1.本次通识教育课程征集申报分为现有公共素质课程优化申报和自主设计课程申报,尤其注重现有公共素质课程优化、改造的申报工作。 

 2.教师可限申报一门课程,已立项的通识课程负责人不可以作为本次通识课程负责人申报,学分规格为12学分。关于课程的各项要求请参见《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浙财大〔2013142 号)的文件。

 三、报送方式

 1.各学院组织初审,每学院向通识教育中心推荐上报不超出6门的通识教育课程。

 2. 2017228日前各学院将《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六份)与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提交7号楼513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邮箱:zufetongshi@163.com

 

四、立项数量及建设经费

  1.通识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组依据《通识教育课程甄选标准》(附件3)对各学院上报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不超过20门。

  2.根据学校核准的本年度通识教育课程预算,拨付课程建设经费。

 

 

 

 

附件:

     1.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浙江财经大学通识课程申报表》

     3.《通识教育课程甄选标准》

     4.浙江财经大学第五批通识教育课程征集背景说明

  

 

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中心

201611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实施意见》的通知,142号.doc
附件【附件6+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1).docx
附件【附件5+2015年度、2016年度立项的通识教育课程名单(1).docx
附件【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1).doc
附件【附件3+2012年度、2013年度立项的通识教育课程名单(1).docx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指标体系(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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