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6-23 12:01     (点击: )

各学院、学生有关班级:

2015级(含双专业)、2017级专升本学生即将进入大学最后一个学年的学习,为帮助2019届毕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学院对照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组织、指导学生检查已获得学分的结构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采取学生自查、学院协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毕业资格预审,学生应于2018年7月4日(星期五)前将《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学生所在学院(双专业学生交双专业所在学院),学院及时将情况汇总后交教务处。

为更好地做好2019届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填写表格前,各学院召集学生进行预审指导。

2.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上设置的课程与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进行核对,并将与指导性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修读要求不符的情况登记到《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中,学生根据“自查表”的说明要求进行填写。

3.公共教学平台中公共选修学分——至少修读一门通识教育课程。

4自主学习模块中任意选修学分——培养方案中不单独设置课程,原则上需要修读其他学科或专业开设的课程,不可以通过修读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来获得学分。

自主学习模块中任意选修学分的取得方式:学生在满足本专业教学结构及学分分配总表(“自主学习模块”课程层次除外)中规定的各课程(实践)环节最低学分以外,多余的有效学分可作为自主学习模块中任意选修的学分。

5.双专业——免修学分最高限额为双专业课程总学分的25%,超出部分的学分需修读其他课程补足,具体详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

6.第二课堂——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3分),读百本书活动(3分),体育锻炼(1分),创新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学术讲座、公益活动等(7分)四个类别,每个类别有相应需修读的最低学分,学生需修读完成各类别的最低学分要求,方可毕业。

 

2018622





    附件【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一专业.xls
    附件【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双专业.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