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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2015级本科生专业实践2、2016级专业实践1、2017级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7-09 16:54     (点击: )

各系及学生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2015级本科生专业实践2、2016级专业实践1、2017级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1),2015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在短学期3安排专业实践2,2016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在短学期2安排专业实践1,2017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在短学期1安排经济社会调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与组织

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订相应短学期实践教学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调查和专业实践的目的与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形式与方法,参考题目的拟定,对学生和指导老师的要求,以及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等。

2.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短学期实践教学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学生外出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实践期间,要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

3.2015级学生专业实践2、2016级学生专业实践1、2017级学生经济社会调查均安排在2017-2018学年暑期进行,时间为3-4周,经济社会调查不少于2周。

二、短学期实践教学形式

1.形式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

2.专业实践1、专业实践2的实践形式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短学期实践教学报告内容及要求

1.本科生参加短学期实践教学要提交调查报告或实践报告。报告是学生对调查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1、我院2017级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内容:经济社会调查,成果形式:纸质稿的社会调查报告。时间安排:2017-2018学年暑期进行,时间为不少于2周。

(1)2017级学生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来完成经济社会调查工作。

①经济社会调查

2017级学生在专业教师或辅导员的带领指导下,完成经济社会调查环节。调查形式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经济社会调查要求深入农村、城市进行调查,调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现状和居民生活状况。

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2017级学生如参加了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可视为完成经济社会调查,每支队伍16级学生不超过6人,形成的调查报告格式、内容均需符合调查报告要求,具备调查报告要素。学院在暑期“三下乡 ”之前,应将参加实践活动名单汇总至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处,由副书记转至教学副院长处,请各学院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

(2)2017级本科生社会调查内容相关规范要求及参考范文,详见《经济社会调查相关规范及参考范文》(附件3)和《附件6:优秀调查报告示例》;

以个人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个人完成调查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小组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须在报告附页中注明小组各成员的分工情况。

2、我院2015级、2016级本科生暑期专业实践内容:专业考察,成果形式:纸质稿的专业实践报告(2015级为专业实践2,2016级为专业实践1)。时间安排:2017-2018学年暑期进行,时间为3-4周。

(1)专业实践的实践形式、具体方案参见附件4。专业实践需结合专业,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专业考察。

(2)2015级、2016级本科生专业实践内容相关规范要求及参考范文,详见《专业实践相关规范》(附件4)和《附件5:专业实践报告范文》。

(3)专业实践字数要求:见《附件4》。

(4)经济社会调查;专业实践1,2,最后文字内容需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重复率不得高于15%。

3、学生需在指导老师的带领指导下,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或《专业实践报告》,并于2018年9月开学第一周内将报告纸质稿交指导老师审阅,电子稿交指导老师留存。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7:三项调查名单汇总》,2018年9月开学第二周由各班学习委员收齐后,交至7-529教学办,或者发送至封老师邮箱:278628116@qq.com.

四、短学期实践教学的指导及考核

1.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短学期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每年级10人以下。指导教师按照实践计划的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和专业实践,指导学生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和实践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并填写评阅单(参见附件5),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指导教师应特别加强以小组形式进行短学期实践教学的考核,根据各小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组各成员的个人成绩。

五、短学期实践教学的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调查和专业实践活动。

2.实践往返途中及实践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实践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实践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4.实践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或实践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学生成绩考评依据。

5.对无故不参加实践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实践或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学院负责另行安排实践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艺术学院

2018年7月9日

附件【附件一:关于2015级本科生专业实践2、2016级专业实践1、2017级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2:专业实践1和专业实践2实践形式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3:经济社会调查相关规范.rar
附件【附件4:专业实践相关规范.rar
附件【附件5:专业实践报告范文.rar
附件【附件6:优秀调查报告示例(请参考内容,格式仍按照附件3要求).zip
附件【附件7:三项调查名单汇总.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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