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导师制管理办法》及《艺术学院2017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制管理办法实施补充规定》,现公布艺术学院2017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名单(附件1),请学院各位同学及老师查阅。
另请各位综合导师以系为单位,将本学期计划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2)(电子稿)送至7-529教学办,或发送至邮箱:382943407@qq.com。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艺术学院2017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名单
附件2.综合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