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专业分流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4月18日专业分流现场书面确认结果,学院现将专业分流确认名单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公示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公示七天)。2、公示期间若对结果有异议,请务必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87557412,联系人:张老师。3、公示异议期后,学院将最终专业分流确认名单上报学校教务部门。
附件:艺术学院2018级专业分流名单
艺术学院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