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9级本科生同学:
按照学校大类培养分流相关规定及实施方案的部署,根据各位同学在学校教务系统网上填报的分流志愿,现将艺术学院2019级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2、公示期间若对结果有异议,请拨打学院教学办电话:87557412,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艺术学院2019级专业分流名单
艺术学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