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艺术学院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的通知
2020-09-18 12:13     (点击: )

各系、全体教师:

为推动我院教学改革,凝聚专业优势和特色,切实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在我院设置一批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具体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1.申报范围:(1)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2)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等方面的成果;(3)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2.申报要求:1115前提交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

3.结项要求:项目建设期两年,每学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进展。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可视为结项:(1)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获得2个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立项(一流专业、五类一流课程、新形态教材、省教改项目、省“互联网+”教学案例和示范课堂、省级实习基地等)。

4.经费资助:每项2万元,立项先拨50%,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

1.申报范围: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优先支持申报课程引入已有的校外优质MOOC资源开课,如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等平台上的优质MOOC资源,尤其是已认定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资源。也可以是自主建设的MOOC资源,自建MOOC资源要求每学分不少于240分钟视频时长。

2.申报要求:1015前提交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

3.结项要求:项目建设期1年,每学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进展。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可视为结项:(1)获得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立项;(2)获得省“互联网+”优秀案例教学或示范课堂。

4.经费资助:每项1万元,立项先拨50%,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三、虚拟仿真类课程培育项目

1.申报范围:申报建设的项目须依托至少一门含有实验学分的课程,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重点解决实体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运行困难,涉及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可参考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网址:www.ilab-x.com)上的项目。

2.申报要求:1015前提交虚拟仿真类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3)。

3.结项要求:项目建设期1年,每学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进展。获得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立项即可视为结项。

4.经费资助:每项1万元,立项先拨50%,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四、新形态教材培育项目

1.申报范围: 教材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正确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融合互联网新技术,结合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材形态,即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教材出版新模式。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有高级职称。

2.申报要求:1015前提交新形态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4)。

3.结项要求:项目建设期1年,每学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进展。获得省级新形态教材立项即可视为结项。

4.经费资助:每项1万元,立项先拨50%,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主要针对我院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改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一流课程五类“金课”建设、加快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2.申报要求:1015前提交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5)。

3.结项要求:项目建设期一年,每学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进展。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项可视为结项。(1)获得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立项建设;(2)项目主体成果被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4.经费资助:每项0.5万元,立项先拨50%,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

六、其它事项

1.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再参与院级项目申报。

2.每位教师最多负责2个立项项目;申报课程应为我院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

3.以上项目到期由学院根据结项条件进行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延期,最长延期不超过1年。

请各系根据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附件: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

3.虚拟仿真类培育项目申报书

4.新形态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艺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附件1:艺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2:艺术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3:艺术学院虚拟仿真类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4:艺术学院新形态教材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5:艺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