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17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0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0〕109号),经学生本人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现将2020级分流结果公示如下,请同学们查阅各自分流的专业。学生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分流专业学习。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1日,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办,联系电话:87557412。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艺术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