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相关文件精神,请各位老师做好以下几点:
1、下载《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和《2020-2021学年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修订)》(附件4),认真仔细填写表格,并在2021年7月12日(周一)下午16:00前发送至艺术教学办邮箱3047432262@qq.com。有获得教学研究相关成果的,如发表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及获奖等,需将相关成果材料(著作、论文、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送交7-531教学办审核,如成果材料缺少,则不计入教学业绩分。
2、需要申请免考核的老师,请下载《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附件5),于2021年7月9日(周五)下午16:00前提交艺术教学办。
3、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体项目名单,请见《艺术20-21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教学项目基础数据》(待通知)),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附件1)规定的“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中的“教学建设与研究(C)” 项目的各项指标内容,按要求填好《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集体项目业绩分配表》(附件7),在2021年7月12日(周一)下午16:00前发送至艺术教学办邮箱3047432262@qq.com。
艺术学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