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教师:
为确保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质量,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20年度立项的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含虚拟仿真类课程培育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参加本次评估验收。(附件1)
二、评估验收依据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类项目验收评估指标》(附件2)进行评估验收。
三、评估验收方式
1.项目组认真总结项目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并对照结项要求,提交《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结项申请书》(模版见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
2.结项验收采取书面汇报+口头交流的形式进行,交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3日前将项目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统一提交至学院教学办531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7557412。
附件:1.2020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结项评估指标
3.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类培育项目结项申请书
艺术学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