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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2021级美术学大类分流结果的通知
2022-03-31 13:28     (点击: )

2021级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1〕111号),经学生本人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现将2021级分流结果公示如下,请同学们查阅各自分流的专业。学生自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始,按分流专业学习。

公示时间为:2022331日至20224月7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教学办,联系电话:0571-87557412。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艺术学院

2022年331

 

附件【艺术学院美术学类2021级大类分流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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