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导师制管理办法》及《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导师制管理办法》,现公布艺术学院2021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名单(附件1),请学院各位同学、老师及时查阅。
另请各位综合导师以系为单位,将本学期指导情况记录表于学期末(附件2)(电子稿)送至7-531教学办。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艺术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