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美术学大类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经学生本人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现将2023级美术学大类分流结果公示如下,请同学们查阅各自分流的专业。学生自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开始,按分流专业学习。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8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教学办,联系电话:0571-87557412。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艺术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