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江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及专(类)准入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经学生填报,学院超额筛选,现将准入结果进行公示,本结果公示1天(2月27日-2月28日下午5点),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学院教学办电话:0571-87557412。
艺术学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