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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
关于办理校级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和推荐学生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2-05-09 10:34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2012年度校级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开始。2012年度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管理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集中受理。
      2012年度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将继续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科研处主要负责批准结题、公布结题名单、颁发证书并组织编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课题成果文集》。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对本科学生课题的鉴定评审、经费管理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结题的指导和鉴定评审工作,以保证和提高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的完成质量。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2012年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统一要求以论文结题,论文结题要求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并且论文应标注“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项目(项目编号)”。 
    二、结题材料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2.课题研究成果一份。要求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文)。
      3.课题成果简介一份(含电子稿),成果简介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三、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课题成果(论文)和成果摘要(含电子稿)交所在二级学院。所提交结题材料的份数由各二级学院视情况决定。
      2.各二级学院对结题材料组织鉴定评审,并对成果摘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评审未能通过的,由二级学院签署撤项意见,并交科研处批准。
      3.课题成果评审通过后,请各二级学院推选拟获优秀的课题成果,数量不得高于学院立项总数的30%。
      4.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30日前送汇总表和课题成果摘要(含电子版)各一份,交科研处批准结题并备案。   
      5.未能通过评审的课题,科研处批准撤项,二级学院负责追回课题经费,追回的课题经费归二级学院继续使用。
      6.科研处批准结题后,统一发文公布结题名单、颁发证书和下拨剩余经费,并对二级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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