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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6-05-19 11:08     (点击: )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推动学生资助和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有机统一,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在各学院(单位)具有一学年及以上的勤工助学经历。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在学业发展、科研竞赛、实践锻炼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材料基本要求

推荐材料: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证明材料: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志愿服务时长截图等。

四、活动实施

学院全面考量学生综合素质,并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并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

之后由学校结合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对报送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不超过4名)参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勤工助学之星”优秀个人典型和推荐学习个人遴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报送材料进行认真评审遴选。

五、报送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同学将推荐材料、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打包,以“艺术学院勤工助学之星报送”的格式命名后于525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88481)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519



附件【附件1:2026年艺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材料格式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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