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户对象、落户地址
户口迁移服务对象为2026级新生,包含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落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
二、所需材料
(材料必须按照要求齐全规范,不可缺失)
0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
请在每张迁移证的右上方注明2个电话(全号):一个是学生在用手机号码、一个是学生父母一方电话号码,这两个号码必须备注清楚、标明号码所有人。

温馨提醒:
(1)确保迁移证的字迹清晰可辨认;
(2)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
(3)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完整:出生地、籍贯为普通省份的要到市、县(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安吉县),出生地、籍贯为直辖市的要到区(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
(4)迁移证上的主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可以有涂改痕迹,其他辅项若有错误,手工修改后需盖户口专用章。
02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请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同一个方向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并附在迁移证后面。

03出生证/户口本复印件
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还需提供一份有父母一方信息及身份证号的出生证复印件,或者与父母同户且父母一方是户主的户口本复印件。
0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请将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按从上到下的顺序,左上角用固体胶粘贴。特别提醒,请勿用回形针、订书机、湿胶水等粘贴。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必须是2026年,必须按照要求材料齐全规范,方可落户。
材料粘贴顺序如下图所示:

部分学生户口跨省迁移,公安部门将通过电子信息流转的方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来取代持迁移证办理。需办理此业务的省外新生,请将《长三角区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承诺书》和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上交。
三、办理信息
1.受理时间:请各位有意向的同学于9月20日前将新生迁移材料及《本科新生落户汇总表》(电子表)整理好交给班助,由班助收齐后统一交至7-525办公室谢老师处,新生落户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不迁人员登记表只需提交纸质版,学生请手写签名。
注:
①学生材料排列顺序请与学院汇总表学生名单顺序一致。
②由于不同学制的新生分属不同的学校集体户号,请各学院确认考取本校第二学位的学生,本科毕业时已办理户口迁出,报到时再与新生一起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