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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2026-09-28 17:41     (点击: )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财大〔2023〕297号)和《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浙(财大艺术〔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提交、复核,研究生综测结果经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30日下午16:00(含3个工作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527,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678。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1.2024级研究生综测计分汇总表

2.2025级研究生综测计分汇总表

 

附件【2025级研究生综测计分汇总表.xlsx】
附件【2024级研究生综测计分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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