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7月4日开始放暑假,9月10日开学报到。学生原则上7月8日前离校,学院要掌握学生的离校情况,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并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7月9日—8月14日期间,G20峰会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校团委核准);学校的教学实践活动和学科竞赛集训学生(校教务处核准);学校组织的在杭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校团委、研工部核准);参加学校体育队训练(校体育部核准);参加考研和司法考试培训学生(学院核准)和需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的学生(学院核准)等确实需要暑期留校住宿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于6月21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暑期留宿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连同申请原因证明材料一并交相关部门核准,核准完后交学院汇总审核。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留校住宿学生情况,并于6月22日前填写《 学院暑期留宿学生汇总表》上报学生处、保卫处审核备案,学校审核后交紫元公司做具体安排集中住宿。具体集中住宿楼幢另行通知,留宿学生本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假期文明住宿承诺书》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交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8月15日—9月9日,除G20峰会工作人员其他学生原则上不得留宿。
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具体集中住宿楼幢另行通知,集中住宿的同学免交住宿费,但需交水电费,具体费用以紫元公司通知为准。
每日签到原则。留校学生在每日8:00-8:30和18:00-18:30两个时间段均需要到所在学院值班辅导员处签到,各学院需在学生签到时间结束后15分钟内将具体情况报学生处、研究生院备案。
请假报备原则。留校学生如离校外出,需提前一天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家长同意、学生处或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外出。留校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在1天以内的,需学院值班领导批准,报学生处或研究生院核准备案;留校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在1-3天以内的,需所在学院院长或书记批准,学生处处长或研究生院院长会签同意后方可外出;留校学生请假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需所在学院院长或书记批准,学生处处长或研究生院院长会签同意后,报学校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暑假期间园区进行维护和大修,为方便施工,节省资源。紫元公司将暂停所有公寓空调运转供电和热水供应。冷水、网络和电扇用电正常提供。
暑假期间,严格执行中层及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党校办、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值班,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学院做好值班工作,要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校学生,并以学院为单位每日汇总留校学生相关情况上报学生处、研究生院。
学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