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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公示
2020-02-28 23:19     (点击: )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根据如下评选条件进行审核: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模范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才苑荣誉奖、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初评16名同学为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请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228日至31日,有问题请反馈至徐老师处,邮箱:15863285@qq.com或直接电话联系。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228

 

附件【2020届毕业生申请校优毕业生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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