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全国青联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艺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
一、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第一条 是巩固和完善我院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院学生会、院团委中心归口团委指导。院学生会、院团委中心组织积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院团委中心明确分团委副书记,负责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
第二条 是积极推动学院学生会组织制订出台工作章程,建立健全学生会各级会议制度和考核制度。
第三条 是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学院各年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二、优化精简学生会组织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本着坚持人员精简和机制优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本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
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架构设置为“团委+学生会”。
(一)下设学生会:
设执行主席1名,执行副主席2名,各部设部门负责人,干事。下设:
(1)素质管理部(原心理部、生活权益部):心理工作、园区工作、寝室长管理。园区督导长、督导员队伍(由学工部老师负责总管理、学院协助管理),督导长1人,督导员4-5人。部分职责与学生会生活权益部重合,可由生活权益部负责人兼任
(2)办公室:学生干部管理和考核,团学活动整理存档、学生干部例会等
(3)学创部:学术讲座、百本分活动、创新创业工作
(4)体育部:校院体育赛事
(5)文艺部:各种晚会和学校文艺活动
(二)下设院团委相关部门:
设团委副书记1名,中心负责人1名,组织委员(负责人兼任),宣传委员(负责人兼任),各部设部门负责人,干事;各社团根据实际设置下属部门,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超2人,各社团负责人干部等级参照学生手册规定。下设:
(1)组织部:负责团员管理、团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团支书例会、团日主题活动、负责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事宜
(2)新闻宣传中心(原新闻部、宣传部):设部门负责人,干事
新闻: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照片,视频剪辑,以及大小活动的新闻文案撰写
宣传:学生会各项活动前期宣传,海报和横幅制作
(3)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志愿服务工作,青协会员管理工作,年终评优工作,志愿服务基地维护工作,学生会各项活动加分情况的汇总
(4)社联中心(原社团管理部、外联部):
感光摄影协会:会员招募、管理,活动策划和组织,社团经费管理、宣传和总结,参加学校评比,外联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交流会:会员管理,组织学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红色电影展播,国家时政方针学习,协助党建工作站完成“艺”起•朗读活动
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学院党委组织和职能部门要 高度重视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学院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学院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组织应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下,协助学院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 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学院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费 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本方案经院党委处批准、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院团委组织的考核内容。学院共青团组织要指导学院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院学生会组织要在院党组织的领导下、院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稳步推进改革有序进行。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