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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拟推荐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结果的公示
2021-02-07 08:30     (点击: )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资格审核与推荐,拟推选陆欣宇等6名同学为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17环境设计1:陆欣宇

17平面:杨浩炅

17展示:鄢静雯

17摄影1:邵旭丹

17艺术经纪:章冰洁

17艺术经纪:胡瑕

公示时间:202127日—202129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学院学工办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678。公示结束后,结果将上报学校。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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