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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22-01-06 09:15     (点击: )

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确认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19号)文件精神以及浙江财经大学关于评选2022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就艺术学院做好2022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评选为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各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的4%的比例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2022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艺术学院

170

7

三、注意事项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报省教育厅审批确认

)上级审批公示后,《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空白登记表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学校,由学生本人手工填写;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

(二)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同学202217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07552938@qq.com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88481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6

 

 

 

 

 

附件【附件1: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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