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1-2022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
7.在校期间学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无不及格课程;
8. 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等社会公益实践的同学优先。
二、名额分配
根据2021-2022学年各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2022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2名。具体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在线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说明。
2.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但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3.学院初评获奖学生名单,需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4.申请同学在10月17日前在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
5.报送材料
(1)《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
(2)所有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材料报送地址:
艺术学院525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7557481,电子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