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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2023-10-26 08:04     (点击: )


各班同学:

根据《关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学工办复核、学院评审,现推荐20美术学专业蓝碧辉等10名同学参评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30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0月30日下午15:00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525,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571-86731678。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示】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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