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同学: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以及《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细则(试行)》,经学生本人计算、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班级公示、学院复核,学院本科生评议领导小组审议,现将各班级综测成绩予以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7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实名向艺术学院学工办525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57481
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