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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初评结果的二次公示
2024-10-14 10:22     (点击: )

各班级:

我院拟推荐省政府奖学金名单公示期间收到A同学申诉,表示其符合申报资格,且已提交资料,但未在公示名单中学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经查,该生绩点和综测均为全班第一,符合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基本要求,确认该生符合申报资格且资料齐全。前期收集整理资料过程出现遗漏,导致该生未列入公示名单。现根据工作实际,学院本科生评审领导小组进行二次评审,初评沈如萍等31位同学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现就最新的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1。

公示期时间为2024年10月14-2024年10月18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6:30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525,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

 

附件【二次公示-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31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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