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工办复核、本科生评议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拟推荐我院21环境1班余点同学为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新增推荐候选人,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2024年11月7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7日16:00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25室)。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