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工办复核、本科生评议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拟推荐22书法1班赵鑫鑫等8名同学为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现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2024年11月7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7日16:00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25室)。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