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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初评结果的三次公示
2024-11-06 14:53     (点击: )

学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学院国家奖学金新增1名额,拟推荐对象为原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人选,故而省政府奖学金再次评审递补1人。

现根据工作实际,经及时通知,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本科生评审领导小组进行三次评审,初评沈如萍等31位同学为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现最新的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1。

公示期时间为2024年11月6-2024年11月10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1016:00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25室)。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6日


附件【三次公示-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31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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