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学院国家奖学金新增1个名额,拟推荐对象为原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人选,故而省政府奖学金再次评审递补1人。
现根据工作实际,经及时通知,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本科生评审领导小组进行三次评审,初评沈如萍等31位同学为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现将最新的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1。
公示期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0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10日16:00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25室)。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481。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