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25〕301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2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十佳大学生”暨文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工办复核、本科生评议领导小组评审、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对参加学校2025年“十佳大学生”暨文华奖学金拟推荐参与评选的本科生人选进行公示。
班级 |
姓名 |
23视传1班 |
章尔斯 |
23摄影2班 |
沈洋 |
公示期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0日下午16:00(含3个工作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2月10日下午16:00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525,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571-87557481,邮箱:yishuxueyuan525@163.com。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