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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6-02 15:31     (点击: )

关于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工作的正常进行,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及小组职责予以印发。



组长:邵大浪

副组长:林洲(分管领导)

小组成员:胡一丁、罗岑弘、鲁娜、于田、叶盛

安全责任人:罗岑弘、周怡伶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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